建国方略

作者:孙中山
出版社:广东人民出版社

原文摘录:

  1. 国民!国民!究成何心?不能乎?不行乎?不知乎?吾知其非不能也,不行也;亦非不行也,不知也。倘能知之,则建设事业亦不过如反掌折枝耳。
  2. 夫“知之非艰,行之惟艰”一语,传之数千年,习之遍全国四万万人心理中,久已以为天经地义而不可移易矣。今一旦对之曰“此为似是而非之说,实与真理相背驰”,则人必难遽信。
  3. 诚有佐治亨利氏之《进步与贫乏》一书所云:“现代之文明进步,仿若一尖锥从社会上下阶级突然插进。其在尖锥之上者,即资本家极少数人,则由尖锥推之上升;其在尖锥之下者,即劳动者大多数人,则由尖锥推之下降。此所以有富者愈富,贫者愈贫也。”
  4. 夫人群之进化,以时考之,则分为三时期,如上所述曰“不知而行”之时期,曰“行而后知”之时期,曰“知而后行”之时期。
  5. 何谓革命之建设?革命之建设者,非常之建设也,亦速成之建设也。夫建设固有寻常者,即随社会趋势之自然,因势利导而为之,此异乎革命之建设者也。革命有非常之破坏,如帝统之为斩绝,专制之为推翻;有此非常之破坏,则不可无非常之建设。
  6. 夫国者人之积也,人者心之器也,国家政治者,一人群心理之现象也。
  7. 夫事有顺乎天理,应乎人情,适乎世界之潮流,合乎人群之需要,而为先知先觉者所决志行之,则断无不成者也。
  8. 中华民族,世界之至大者也,亦世界之至优者也。中华土地,世界之至广者也,亦世界之至富者也。……人心涣散,民力不凝结也。
  9. 无如国体初建,民权未张,是以野心家竟欲覆民政而复帝制,民国五年已变为洪宪元年矣!所幸革命之元气未消,新旧两派皆争相反对帝制自为者,而民国乃得中兴。
  10. 何为民国?美国总统林肯氏有言曰:“民之所有,民之所治,民之所享。”此之谓民国也。
  11. 何谓民权?即近来瑞士国所行之制:民有选举官吏之权,民有罢免官吏之权,民有创制法案之权,民有复决法案之权,此之谓四大民权也。必具有此四大民权,方得谓为纯粹之民国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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